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3ZuYFR7 ;<xX.fb 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. xvE% !)I!8UA\ 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6i 3.xah% b&S&;$q4Y 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f_v,9`:(^ YiiVNh 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BNhHz^+g> 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Em}}h-!(0p 8, 2<7<_0 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e &